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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涉农资金项目评标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持续优化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涉农资金项目评标专家,开展评标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自愿申请成为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涉农资金项目评标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是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

2.熟悉有关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3.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

4.在扬州地区常住;

5.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6.未被取消评标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相关不良信息记录;

7.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分类标准

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三、申请步骤

(一)申请材料

1.高邮市农村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近一个月社保或其他证明材料;

6.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过去三年评标情况总结。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性负责。

(二) 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303办公室(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公示

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名单,在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办理入库、培训

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统一审定入库,择机进行培训。

、其他

1.费用标准

参照《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考核管理

参照《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日常考核。

联系电话: 0514-84658068

附件:高邮市农村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登记表



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