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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高邮镇武安社区康华塑业设备搬运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邮市高邮镇武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高邮市高邮镇武安社区康华塑业设备搬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高邮市高邮镇武安社区康华塑业设备搬运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内容:对康华塑业设备进行搬离,将1号楼、2号楼的设备搬离到3号楼。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0万元。

3、服务期:8天。

4、服务地点:高邮市高邮镇武安社区康华塑业。

5、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6、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项目搬运需求的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安全责任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等相关信息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41029日~20241105日(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030日~2024110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高邮金融大厦主楼13层)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线上审核: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手机APP或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单位实名备案时上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人身份证)并对该项目提交报名,线上线下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

1、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方式回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现场考察及不可抗力风险:各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中的一切矛盾。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41111日 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41111日 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高邮市府前街159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谢工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41111日 下午1500(未能准时到场的作弃标处理);

开标地点: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高邮市府前街159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05274890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813119468

九、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110: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得参加投标。因个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的,影响投标报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己承担。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缴纳方式:投标单位需在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系统生成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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